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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成績評量辦法修正】公告:新北市教育局局修正「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請查照。

【國中成績評量辦法修正】公告:新北市教育局局修正「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請查照。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13年11月26日新北府教國字第1132286212號令辦理。

二、「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修正重點摘要說明如下:

  (一)第三點,將家長修正為學生之法定代理人,

        並於出缺席情形新增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請假及出缺勤管理規定第二點規定之假別。

  (二)第五點,修正定期評量中紙筆測驗之次數,國民小學一年級及二年級,每學期至多二次,

       國民小學三年級至國民中學三年級,每學期至多三次。

  (三)第九點,修正補行評量其成績以實得分數計算。

  (四)第十點,新增國民中學九年級下學期及國民小學六年級下學期,

       學生補行評量時間 及 學校應書面通知學生於指定期日參加補行評量。

  (五)第十四點,新增扣除事假外之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請假及出缺勤管理規定第二點規定之假別。

三、「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修正後全文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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