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高中】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大碩清寒獎助學金」

【114-1高中】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大碩清寒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高中職日間部學生(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業成績(智育)80分以上,操行成績優良,擇優錄取。

家境清寒,須領有低收入戶卡或縣市政府低收入戶證明(不得以里長證明替代)。

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或優待補助、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持低收入戶卡者不在此限)。

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之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

二、獎助學金金額:
每名新臺幣10,000元,預計核定100名。

三、校內申請期間:
114年8月22日(星期五)起至114年10月21日(星期二)止
(主辦單位截止日為114年10月31日)

四、申請方式:
將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五、應繳文件:

獎助學金申請表(紙本)。

申請表電子檔:以Google表單上傳;若無Google帳號,改以電子郵件寄送。

申請起算日前一學期之成績單正本1份(大一新生依主辦規定繳交前校畢業時符合規定之成績及入學證明影本)。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低收入戶卡影本。
(以上文件任一缺漏,視為申請文件不足)

一、申請資格:

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高中職日間部學生(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業成績(智育)80分以上,操行成績優良,擇優錄取。

家境清寒,須領有低收入戶卡或縣市政府低收入戶證明(不得以里長證明替代)。

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或優待補助、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持低收入戶卡者不在此限)。

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之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

二、獎助學金金額:
每名新臺幣10,000元,預計核定100名。

三、校內申請期間:
114年8月22日(星期五)起至114年10月21日(星期二)止

四、申請方式:
將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五、應繳文件:

獎助學金申請表(紙本)。

申請表電子檔:以Google表單上傳;若無Google帳號,改以電子郵件寄送。

申請起算日前一學期之成績單正本1份(大一新生依主辦規定繳交前校畢業時符合規定之成績及入學證明影本)。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低收入戶卡影本。
(以上文件任一缺漏,視為申請文件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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