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凡居住漁村,且父母其中有一人具漁會會員資格或漁民,或該協會會員之子女,國中、小學其智育成績60分以上
二、 獎勵學金金額:
國中組10名,每名新臺幣4,000元
三、校內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候。
四、申請方式:
請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五、應繳文件:
1.申請表
2.前一學年成績單
3.足資證明居住漁村身分,父母中有1人具漁會會員資格或漁民之證明。
4.自傳乙份(500字以內)
5.曾參與漁村社區服務或獲得優良事蹟之相關證明資料(本項為加分項目,請儘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