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助學金:具低收入戶子女或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子女或失業勞工子女,凡學生設籍本市且為本市國中畢業生,並就讀本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
二、 獎勵學金金額:助學金:每名5000元
三、校內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2月24日中午12:00止
助學金:請於115年2月24日中午12:00前,將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教務處註冊組(未曾繳交相關證明文件之高中部學生)
四、申請方式:註冊組將於115年2月26日通知符合資格之同學至註冊組簽名造冊
五、應繳文件:助學金:相關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