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4條 附表,業經行政院於115 年4月24日以院授人培字第 1153024173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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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院115 年4月24日院授人培字第1153024173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發文附件-115042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pdf
發文附件-行政院令發布令.pdf
發文附件-修正條文.pdf
發文附件-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發文附件-修正總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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