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4條 附表,業經行政院於115 年4月24日以院授人培字第 1153024173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依據行政院115 年4月24日院授人培字第1153024173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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