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人員考績法(以下簡稱考績法)施行細則第9條第2項「所任職務月數」及同條第4項「實際代理或兼任職務月數」規定,機關應如何據以計算考績獎金一案

依據新北市政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5年5月22日部法二字第115594006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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