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各公私立高中二年級升三年級自然組之優秀學生。
2.學業(智育或學習領域成績)前一學年成績類組排名排名前25%為原則,或具有數理優異表現之具體證明。
二、 獎勵學金金額:
15名,每名10000元
三、校內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5年9月24日止
四、申請方式:
請將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於期限內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五、應繳文件:
1. 獎學金申請書
2.申請人在學證明。
3.高中二年級上下學期成績證明(含類組排名證明)。
4.檢附500-1000 字簡明自傳一份。提交之自傳需為申請學生本人親筆手寫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