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高中】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韌世代獎助學金」

一、 申請資格及條件: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25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 學、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三)學業成績:114-2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含75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115 年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4 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120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 2 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 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二、 獎勵學金金額:10000元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9月7日(一),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四、申請方式:
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期限內郵寄至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

五、應繳文件:
(ㄧ)「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二)「自傳」正本㇐份,至少500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三)「教師推薦函」正本㇐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 名或蓋章。
(四)114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正本㇐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份(記事請勿省略)。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114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全國財 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各㇐份。
(七)115學年度第㇐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 份。
(八)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 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九)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 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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