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選舉委員會有關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業經行政院同意准予補假2日,請廣為宣導並鼓勵同仁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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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新北市選舉委員會115年8月13日新北選一字第1150002174號函辦理。
檢附上開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新北市選舉委員會來函各1份供參。
附件1-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函.pdf
附件2-行政院函.pdf
附件3-中央選舉委員會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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