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重修高一二課程成績及符合畢/修業資格名單
一、可領取畢證時間:115/9/9(三)~115/9/24(四),9時~15時。
二、重修後符合畢/修業資格之名單如附件。
三、領取畢業/修業證書的注意事項:
(一)本人親領,請攜帶身分證、健保卡。
(二)非本人親領者,請由家長代領(只能請家長代領),並攜帶
1.家長的身分證、健保卡,
2.領證學生之身分證
(三)務請準時於時限內領取。
四、113學年度高三生換領之畢業證書,請於9月21日(一)後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