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或高中職日間部學生(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
學業成續(智育)80分以上且操行品德優良者,擇優錄取。
(2)家境清寒(不能使用村里長證明 ),領有低收入戶卡或縣市政府低收入戶證明書。
(3)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領有低收入戶卡者,不在此限)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 。
二、申請文件:
1.獎助學金申請表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4.低收入戶卡影本(不能用村里長證明,需縣政府發放)。
三、 獎勵學金名額及金額:
擇優審核出100名品學兼優的學生,每名一萬元。
四、校內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5年10月20日止。
五、申請方式:
請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期限內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