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補考名單】公告114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一、高二補考名單,請查照。
【高中補考名單】公告114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一、高二補考名單,請查照。
一、公告114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一、高二補考名單。
二、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10條
(一)學生學期學業成績達第八條或前條所定及格基準之科目,授予學分。
(二)學生學期學業成績未達第八條或前條所定及格基準之科目,
其成績達下列基準者,學校應予補考:(見附件)
1.及格基準分數為五十分至六十分者:四十分。
2.及格基準分數為四十分至四十九者:三十分。
(三)學校每學期辦理補考,以一次為限。
註:學業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一般學生:以六十分為及格(第八條)。
第25條 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
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以零分計算(補考分數亦同)。
三、依據以上規定,辦理補考並公告補考名單。
四、關於補考考科、非考科的各項規定請進教務處首頁查詢。
五、同步公告:高一、高二之三分之一缺曠名單(計算到115年6月30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