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高中】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115-1高中】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二、獎助金額:
(一) 清寒獎助金:申請人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高中職: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二) 優秀獎學金:高中: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三、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9月20日止,逾時不候。
四、申請方式:
請將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於期限內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五、應繳文件:
1.申請書。
2.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3.申請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4.前ㄧ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章)。
5.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未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入戶證明者,須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
6.領據
7.切結書。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二、獎助金額:
(一) 清寒獎助金:申請人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高中職: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二) 優秀獎學金:高中: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三、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9月20日止,逾時不候。
四、申請方式:
請將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於期限內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五、應繳文件:
1.申請書。
2.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3.申請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4.前ㄧ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章)。
5.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未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入戶證明者,須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
6.領據
7.切結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