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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高中】115婦聯社會福利基金高中職學生就學金

【115-1高中】115婦聯社會福利基金高中職學生就學金

一、申請資格:
1.低收人戶、身心障礙學生、進修部及建教合作生等。有領政府補助、有工作收入、已領過本會助學金者,請勿列入推薦名單。
2.申請表應由申請學生逐項據實填寫。
3.學業成績以上一學期成績為憑。
4.家庭成員及收入欄超過5人者,請自行調整表格。
5.請申請學生之班導或輔導室老師於初審意見欄中,請務必註明實地或電話查訪情形並填寫人職稱資料。

二、獎勵學金名額及金額:
高中職:每校1~2名。每位新台幣壹萬元整。

三、校內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5年9月10日止。

四、申請方式:
請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期限內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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