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國、高中】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助學計畫補助
【115-1國、高中】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助學計畫補助
一、 申請資格:
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專生)之未滿22歲學生,符合下列四項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1.因家庭經濟貧困,以致無法負擔就學所需費用者。
2.家庭狀況符合下列之一者:
(1)父母親一方因故並未養育子女,由單親獨力養育者。
(2)父母親因故並未養育子女,而由其他親友養育者。
(3)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需支付龐大醫藥費用者。(需檢附醫生證明)
(4)主要照顧者經濟收入微薄或不穩定,而難以維持家計者。
(5)家庭遭逢遽變,頓時失去經濟收入或必須負擔龐大支出者。
(6)其他狀況導致家庭經濟貧困,以致無法負擔就學所需費用者。
3.願意且能夠詳實說明已接受政府或其他社福團體之同性質補助者。
4.個性積極、主動、樂觀,且認同本會「推動社會關懷青年,帶動青年關懷社會」之 精神者。
二、 獎勵學金金額:
助學獎學金:國中生每月1,500元、高中生每月2,500 元,
三、校內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15年10月15日止
四、申請方式: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資料送教教務處註冊組
五、應繳文件:
1.學生基本資料表(表1:請於本會網站系統建檔並上傳學生照片)。
2.學生自傳(表2: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3.老師推薦函(表3:請於本會網站系統建檔)。
4.家長、學生自我承諾暨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表4: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5.最近一學期成績單影本一份(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6.學生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一份(需有詳細記事,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7.匯款帳戶資訊(請於本會網站系統建檔,銀行代號為7碼分行代碼)
8.相關證明文件(持有才需檢附,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1)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2)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清寒證明(正本)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5)重大傷病卡(影本)
(6)醫生證明(影本)
(7)其他證明文件。
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專生)之未滿22歲學生,符合下列四項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1.因家庭經濟貧困,以致無法負擔就學所需費用者。
2.家庭狀況符合下列之一者:
(1)父母親一方因故並未養育子女,由單親獨力養育者。
(2)父母親因故並未養育子女,而由其他親友養育者。
(3)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需支付龐大醫藥費用者。(需檢附醫生證明)
(4)主要照顧者經濟收入微薄或不穩定,而難以維持家計者。
(5)家庭遭逢遽變,頓時失去經濟收入或必須負擔龐大支出者。
(6)其他狀況導致家庭經濟貧困,以致無法負擔就學所需費用者。
3.願意且能夠詳實說明已接受政府或其他社福團體之同性質補助者。
4.個性積極、主動、樂觀,且認同本會「推動社會關懷青年,帶動青年關懷社會」之 精神者。
二、 獎勵學金金額:
助學獎學金:國中生每月1,500元、高中生每月2,500 元,
三、校內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15年10月15日止
四、申請方式: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資料送教教務處註冊組
五、應繳文件:
1.學生基本資料表(表1:請於本會網站系統建檔並上傳學生照片)。
2.學生自傳(表2: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3.老師推薦函(表3:請於本會網站系統建檔)。
4.家長、學生自我承諾暨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表4: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5.最近一學期成績單影本一份(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6.學生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一份(需有詳細記事,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7.匯款帳戶資訊(請於本會網站系統建檔,銀行代號為7碼分行代碼)
8.相關證明文件(持有才需檢附,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1)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2)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清寒證明(正本)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5)重大傷病卡(影本)
(6)醫生證明(影本)
(7)其他證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