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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高中】白曉燕基金警察子女獎助金

【115-1高中】白曉燕基金警察子女獎助金

一、申請資格: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備註】就讀高中職一年級新生,因無高中職成績單,無法申請高中職組部份
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申請標準:
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 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 分以上,每料均須及格。
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二、 獎勵學金名額及金額:
1. 高中組:每學期31 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2. 獎助獎學金名額及金額:(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丶殘廢、重傷等)
大專組丶高中職組每一個學程只補助一次

三、申請資料
1.申請表
2.114年第二學期成績單影本
3.學生證影本
4.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損卹金證書影本。
5.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缺件者不接受申請及不另行通知

四、校內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5年10月6日止。

五、申請方式:
請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期限內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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