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高中】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14-1高中】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14-1高中】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一) 設籍基隆市滿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在學學生。
(二) 家境清寒,且未享有公費待遇。
(三)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其餘各科成績達65分以上。
(四) 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或操行成績80分以上(甲等)。
(五) 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依序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變故致生活困難者優先。
二、獎助學金金額:
高級中等學校組:每名新臺幣3,000元。
三、校內申請期間:
114年9月1日(星期一)起至114年9月19日(星期五)止
四、申請方式:
將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五、應繳文件:
(一) 獎學金申請表1份。
(二)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
(三) 前一學年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證明書正本,或操行成績證明書正本。
(四) 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有本學期註冊章;影本須由學校承辦加蓋職章與與正本相符章)。
(五) 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六)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影本須由學校承辦加蓋職章與與正本相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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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本案為基隆市政府每學年辦理一次之獎學金,申請時間以公文載明為準。
一、申請資格:
(一) 設籍基隆市滿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在學學生。
(二) 家境清寒,且未享有公費待遇。
(三)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其餘各科成績達65分以上。
(四) 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或操行成績80分以上(甲等)。
(五) 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依序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變故致生活困難者優先。
二、獎助學金金額:
高級中等學校組:每名新臺幣3,000元。
三、校內申請期間:
114年9月1日(星期一)起至114年9月19日(星期五)止
四、申請方式:
將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五、應繳文件:
(一) 獎學金申請表1份。
(二)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
(三) 前一學年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證明書正本,或操行成績證明書正本。
(四) 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有本學期註冊章;影本須由學校承辦加蓋職章與與正本相符章)。
(五) 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六)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影本須由學校承辦加蓋職章與與正本相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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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本案為基隆市政府每學年辦理一次之獎學金,申請時間以公文載明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