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高、國中】114-2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
【114-2高、國中】114-2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
1.申請者的父母或是主要照顧者罹癌,正在接受治療中或是曾經罹癌;導致家中經濟陷入困難
2.申請者為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國中小、高中職、大專院校;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不含年滿25歲(含)以上、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
二、獎助金額:實際金額依基金會核准為主
1.國中:8000元
2.高中:10000元
三、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3月6日止,逾時不候
四、申請方式:請於期限內將相關申請資料及證明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五、申請應繳文件
1.申請表
2.社福/清寒、傷殘證明:
(1)至所屬新北市戶籍地區公所申請「社會福利資格證明」(一份);或至里民辦公處申請「清寒證明」(一份)。
(2)領有殘障手冊 重大疾病患者,請提供「殘障手冊影本」(一份);或醫院開立「重大傷殘或疾病診斷書影本」(一份)。
3.身分證影本及存摺影本:
申請人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申請人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銀行或郵局帳戶存摺影本(一份)。
4.新北市戶籍謄本影本:
提供申請人及祖父母戶籍謄本影本(各一份),祖孫同住提供一份即可。
※上述其中至少一位戶籍地須設籍至新北市,方可符合資格條件。
5.學業成績單:
申請人在學期間歷年學業成績及操行評量表(一份)。
2.申請者為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國中小、高中職、大專院校;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不含年滿25歲(含)以上、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
二、獎助金額:實際金額依基金會核准為主
1.國中:8000元
2.高中:10000元
三、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3月6日止,逾時不候
四、申請方式:請於期限內將相關申請資料及證明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五、申請應繳文件
1.申請表
2.社福/清寒、傷殘證明:
(1)至所屬新北市戶籍地區公所申請「社會福利資格證明」(一份);或至里民辦公處申請「清寒證明」(一份)。
(2)領有殘障手冊 重大疾病患者,請提供「殘障手冊影本」(一份);或醫院開立「重大傷殘或疾病診斷書影本」(一份)。
3.身分證影本及存摺影本:
申請人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申請人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銀行或郵局帳戶存摺影本(一份)。
4.新北市戶籍謄本影本:
提供申請人及祖父母戶籍謄本影本(各一份),祖孫同住提供一份即可。
※上述其中至少一位戶籍地須設籍至新北市,方可符合資格條件。
5.學業成績單:
申請人在學期間歷年學業成績及操行評量表(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