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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高中】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114-2高中】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1.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高中: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二、獎助金額:2000元

三、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3月13日止

四、申請方式:請將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教務處註冊組

五、 申請應繳文件
1.申請書(如附件)。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3.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導師證明。
4.前一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分數成績單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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