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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本市「115年藝術教育貢獻獎遴選及獎勵計畫」及相關推薦(申請)表各1份

轉知:「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本市「115年藝術教育貢獻獎遴選及獎勵計畫」及相關推薦(申請)表各1份

轉知:「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本市「115年藝術教育貢獻獎遴選及獎勵計畫」及相關推薦(申請)表各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28日臺教師(一)字第1152600261號函辦理。
二、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並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及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本局辦理旨揭遴選及表揚計畫,績優者將推薦參加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決選。
三、本市藝術教育貢獻獎之獎項類別及名額:
(一)團體獎項:
1、績優學校獎:高中組4所、國中組6所、國小組12所。
2、績優團體獎:4個。

(二)個人獎項:
1、教學傑出獎:6名。
2、活動奉獻獎:5名。
3、終身成就獎:2名。


四、有意申請或推薦本獎項之學校、團體及個人,請填妥附件「115年新北市藝術教育貢獻獎申請(推薦)表」及列舉具體事實,並檢附證明,於本(115)年4月30日(星期四)前提出,將推薦資料紙本免備文寄送至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國民小學教務處胡仁惠主任(地址:24147新北市三重區信義西街31號)彙辦,推薦資料電子檔請上傳至網路雲端硬碟(網址詳如附件4、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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